Thursday, February 19, 2009

[雜談]貼紙

小時候曾經被班上的同學欺騙過。

那位同學是班上的班長,有一天她對我說:
「我媽是做貼紙的,幫你做貼紙如何?」

我說好啊...多少錢?

「$1.5...可以做二、三十萬張喔」她說。

那時每天零用錢只有4元的我,小心翼翼的把省下的零用錢拿給這位班長。

豈料她給我的是一塊直徑不出3cm的動漫人物貼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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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什麼會突然想起這件往事呢?

因為我看到有人的ameba blog說在日本新大久保可以賣到這些...

...照片及貼紙...
天啊...黑白照也不放過...連網址都刪去了,日本真是個重視知識版權的地方?
懷疑中...

所以各位抱歉了,ameba blog內那些彩色照就暫勿轉載好了
反正也不是太漂亮,到最後落入商人手中圖利,卻不是我想看見的啦

4 comments:

  1. Dear 小泉,

    明明就是你的相片......竟然又發生這樣的事!!! Oh no @@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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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Anonymous11:55 PM

    泉~
    對於這樣的消息.一則喜.一則憂
    喜的是..果然是好眼光..懂得欣賞
    好作品.肯定你的拍照實力.憂的是..
    這些人怎麼像個蒼蠅一樣.飛來飛去的..
    老是做一些讓人討厭的事情..
    放寬心吧..這些人早晚都會有報應的
    (好像說的太嚴重了..笑..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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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Anonymous9:45 AM

    Dear 小泉..

    第一句就想說 : 有無攪錯呀.. 太過份了耶~
    不過也跟Amber想法有點一樣..
    好的作品才有人拿去販賣的 @@~

    小泉別氣了.. 他們會受到懲罰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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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Anonymous7:31 PM

    omg 他们这么这样太过分了,小泉是因为喜欢才拍不是为了然来卖的,泰不道德了,小泉不要生气了同意楼上2位说的 ,他们会受惩罚的 。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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